近日,九派財經記者注意到,得物APP購買的被平臺鑒定“保真”的商品,有可能因商品銷售渠道未獲授權而不被品牌方認可為“正品”。
九派財經調查發(fā)現,部分品牌方出于對銷售渠道和價格體系的管理,對于非授權銷售渠道售出的商品一律不予提供“正品”認可和售后服務。
民商法學博士、應急管理大學(籌)文法學院教師張靜就收到了一份終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法院認定,上海得物信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得物公司)明知未獲施華洛世奇授權銷售其商品,導致消費者陷入錯誤認知,其行為構成欺詐,判令得物公司向消費者“退一賠三”。
對此,3月31日晚,得物公司在九派財經記者發(fā)稿前回應上述“被法院判決‘退一賠三’”一事。得物公司表示,得物是電商平臺,并非商品的直接銷售者,商品由商家在平臺出售。商家在入駐得物時需要通過商家入駐協議、經營資質審核、交易規(guī)則等保證合法合規(guī)。經核查,該件商品從保稅倉發(fā)出,消費者在平臺購買的跨境商品,經跨境的海關政策進行申報和清關,在符合海關要求清關后,送達消費者手上。
該案例中,用戶提供的品牌方客服錄音所提及的品牌授權,并不是判斷商品真假的標準。在國內也有很多商家沒有品牌的直接授權,而在電商平臺長期經營銷售,平臺通常會對商家入駐資質進行審核,不會對商品是否擁有品牌授權進行審核,是行業(yè)內的通行做法,得物是此類商家線上經營的多個平臺之一。得物還增加了對商品真假與品質的查驗鑒別,多重保障商品品質。
“對于判決,我們仍有權利申請再審,同時對此判決存在異議。平臺在市場監(jiān)管和相關司法判例中都是被認可的,因此我們在此交易中不存在欺詐,以及不應當承擔銷售者責任。為用戶提供正品和保真服務是平臺一貫的宗旨,得物會一直認真做好服務,為每一位用戶負責?!钡梦锕痉Q。
早在2012年,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施華洛世奇、卡西歐等知名品牌曾因不滿自家產品被掛在京東、淘寶、亞馬遜等電商平臺銷售,稱線上平臺涉嫌侵權。
直到目前,施華洛世奇仍對非官方授權渠道購買的產品既不提供保修服務,也不提供真?zhèn)舞b定服務。
對于消費者而言,除非在購買前要求商家提供品牌授權證明,并與品牌方核實授權證明真?zhèn)?,否則極易購買到不被品牌方認可為“正品”的產品。
記者在黑貓投訴檢索發(fā)現,有關“施華洛世奇 授權”的消費投訴有近100條,其中大部分消費者投訴的依據中,都指出購買渠道非品牌方授權而認為商品為“假貨”。被投訴的銷售渠道,涉及淘寶、抖音商城、京東、得物、唯品會等多家知名電商平臺。
【1】法院認定得物公司構成欺詐,向消費者“退一賠三”
在判決書中,北京互聯網法院判令,上海得物信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得物公司)向原告張靜老師的女兒退還購買的商品價款415.4元,賠償1246.2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
事情的起因是,2024年2月,張靜老師16歲的女兒在潮流商品電商平臺得物APP選購了一條施華洛世奇項鏈作為生日禮物送給自己母親。
在購買時,得物APP稱將對項鏈進行查驗鑒別,確保項鏈為全新正品后才會發(fā)貨至用戶手中。
但在半年后,2024年9月10日,張靜在與項鏈的品牌方施華洛世奇中國總部電話溝通其他商品時,意外得知女兒為自己購買的項鏈為“非正品”,品牌方不予提供售后。
對此,張靜認為,施華洛世奇項鏈并非金銀等貴金屬制成,其產品價格主要為品牌的溢價。如果項鏈的品牌方不認可項鏈為正品并不提供售后服務,則該項鏈只能是“假貨”,對消費者無任何意義。
張靜最初在與得物客服溝通時,客服人員表示平臺真?zhèn)舞b定主要是由鑒別師自己對商品材質、外觀對比的經驗得出正品與否的結論,同時客服建議張靜如果對平臺鑒別有異議,可以委托中質檢等權威第三方機構進行鑒定。對此,張靜則認為,鑒定機構只能鑒定出項鏈的材質成分,對于項鏈是否屬于正品,只有獲得品牌方認可這單一途徑。
得物APP鑒別服務介紹。圖源 | 得物APP截圖
在與得物客服多次協商退貨無果后,2024年9月張靜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其女兒也強烈希望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一問題。“現在除了大商場的線下柜臺,真不知道該相信哪個平臺和商家了。很多網紅現在也仍在說‘得物’賣的都是正品?!梦铩脚_頁面也寫著所有的商品都由‘得物’鑒定為真后才發(fā)出。我們該相信誰?媽媽,你一定要起訴‘得物’,不能讓更多人再受騙。”張靜的女兒向母親這樣訴說著。
在訴訟過程中,得物公司向法院提交的項鏈的賣家營業(yè)執(zhí)照和英文進貨單。根據營業(yè)執(zhí)照,賣家公司為聯合供應鏈歐洲有限公司,注冊地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記者致電施華洛世奇官方獲悉,上述公司并未獲得品牌授權。對于得物公司的舉證,法院最終認定,得物公司未能完成商品系正品的舉證責任,而應承擔敗訴的不利后果。
此外,張靜老師認為得物公司因與施華洛世奇公司存在“品牌專供”的銷售渠道合作,明知施華洛世奇不認可未授權渠道銷售的商品的情況下,仍以“正品”名義進行宣傳,導致消費者陷入錯誤認知,其行為已構成欺詐。這一主張也得到法院的認可。
得物APP公示的項鏈檢查點位。圖源 | 得物APP
因此,法院最終在2025年3月17日作出判決,判令得物公司向消費者“退一賠三”。
張靜向九派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得物公司已經履行完畢“退一賠三”的款項,但訴訟費還需要得物公司向法院支付后法院才能給予退還。
【2】多數為個人賣家對外售賣,施華洛世奇:一般不對個人賣家授權
在得物平臺有施華洛世奇品牌專供的商品,也有第三方渠道銷售的商品,但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知自己購買的渠道是否獲得了品牌方的授權。
九派財經以消費者名義向客服隨機咨詢一條施華洛世奇商品是否屬于品牌方授權渠道,卻被得物客服告知,“商家的授權涉及商業(yè)秘密,無法向消費者提供。”當記者咨詢該商品是否可以享受施華洛世奇品牌售后時,客服表示,只有得物平臺售后,無法享受品牌方售后。
得物客服稱商家的授權涉及商業(yè)秘密。圖源 | 得物APP截圖
“得物平臺上只有品牌專供商品,屬于我們的授權渠道,可以享受品牌方售后;非品牌專供的商品,是否為授權渠道需要看具體的商家信息?!笔┤A洛世奇公司客服告訴九派財經記者。
九派財經在得物APP檢索發(fā)現,正在銷售的施華洛世奇品牌商品共計有8009件,其中品牌專供的商品只有521件。
同時,如果在消費者對檢索商品進行手動篩選“只看品牌專供”的情況下,在點擊“立即購買”后需選擇“品牌專供”才能購買到官方授權渠道發(fā)貨商品。而與“品牌專供”并列的其他購買方式中,多數為個人商家對外出售。
根據張靜介紹,女兒所購買的項鏈屬于得物平臺中的“全球購”模塊商品。她在訴訟前,多次向得物平臺提出查看商家信息的要求,但均被拒絕。記者隨機查看“全球購”模塊的多個施華洛世奇品牌商品,但均發(fā)現其商家資質為個人賣家,只有“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聲明,未見公司或個體工商戶主體的營業(yè)執(zhí)照。
然而,施華洛世奇公司客服向九派財經表示,施華洛世奇一般不向個人授權銷售渠道。
同時,記者使用多部手機實測發(fā)現,在得物平臺中施華洛世奇品牌專供的商品,也無法查詢出具體供貨商來自哪家公司主體,其商家資質頁面的營業(yè)執(zhí)照圖片始終處于無法顯示狀態(tài)。如果消費者無法獲知具體的銷售主體,意味著也無法向品牌方核實商家是否獲得銷售渠道授權。
“品牌專供”商家信息無法顯示。圖源 | 得物APP截圖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xù)公示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與其經營業(yè)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根據不同地區(qū)適用《電子商務法》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經營者根據情節(jié)不同可能會被處最高1萬元的罰款。
九派財經記者 舒家奎